"導游買團"現象是我國旅游業在特定歷史階段所蘊含突出矛盾的外在體現,與"零負團費"、導游回扣、惡性價格競爭等擾亂行業秩序的問題密切相關。其根源在于旅行社行業"高回扣經營模式"——即中國旅行社行業在團隊旅游產品的經營中,普遍順利獲得游客的旅游購物消費和二次消費來獲取高額回扣的商業模式,"導游買團"是旅行社行業"高回扣的經營模式"的重要實現形式之一。
"導游買團"現象具有自身特定的歷史階段,即在中國經濟和社會轉型的宏觀背景下,"導游買團"現象表現非常突出,是與許多熱點旅游區相伴生的現象,成為擾亂旅游秩序、嚴重影響游客滿意度、危害從業者勞動權利的行業痼疾。在行業研究中,我們注意到"導游買團"現象所代表的旅行社行業"高回扣商業模式"不但在形式上表現更為多樣,而且在空間在擴展迅猛。除了北京地區,也已經成為全國熱點地接城市的普遍現象。順利獲得對張家界、昆明等熱點旅游區的實證研究,我們發現,"導游買團"是中國旅行社行業"高回扣商業模式"的一種實現形式。隨著旅游的開展,"導游買團"的現象在地域上不斷擴展蔓延,在旅游產業中形成了牢固的短期均衡,并在行政管理、行業運營等各個方面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合法性。即使在"導游買團"嚴重危害了消費者的福利,旅游回扣問題成為輿論焦點之后,這種非規范的操作模式依然向我們展示了其頑強的生命力,它不斷的自我調整、鞏固、協調和完善,逐步變得根深蒂固,最終成為了覆蓋中國旅行社行業主流的經營模式。
行業現實為學術研究提出了使命和問題,"導游買團"現象并不簡單,也不淺陋,而是一個涉及到中國當代旅行社行業內在商業模式基礎的,綜合、深刻的問題,甚至是中國當代旅游開展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對這個領域的研究能夠發前人所未發,有助于記錄和解答當代中國旅行社行業的特殊的現實問題,為行業實踐給予理論參考和管理建議。北京市旅游局資助的"導游買團現象治理對策研究"為系統梳理這一研究命題,探索實踐的解決之道給予了機遇,能夠為這一全國性、行業性的問題治理起到一些探索和先導作用。